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10月19日上午,在行政例会前,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了该文件,并配套印发院内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协同配合、压实责任,把预防性法治理念融入行政运行全过程,推动依法治院落地见效。

此次学习紧密结合行政岗位实际,重点落实以下四点要求:一是严守决策合规底线。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采购及对外合作等,必须严格履行合规审核程序;重大涉法事项须及时上报,未经合规审核一律不得实施。二是筑牢法律法规红线。行政人员应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与医疗数据安全,规范医保管理,严防欺诈骗保。三是强化风险前置防范。建立涉法典型案例评析机制,定期复盘投诉与纠纷案例,以案促改;规范信访接待,推动医患矛盾源头化解。四是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强化依法履职意识,提升全员法治素养,确保公文、合同及档案管理全程留痕、合法合规。
我院将持续以会前学法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字:院办 马乐
图片:院办 王静
初审:陆明芳
编辑:何萨楚日
校对:张翌
复审:闫龙
终审:赵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