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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发表时间:2026-01-28 阅读次数:375 文章字数:733 字体:A+ A-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医疗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全面筑牢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防线,确保医疗机构安全平稳运行,2026年1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冯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蒙)医药管理处处长郝小金,自治区第四医院党委副书记于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蒙)医药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姜阿茹娜,自治区第四医院安全生产专家袁瑞,自治区第四医院平安医院专家刘亮、消防应急救援部门专家一行莅临我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院党委书记陈沙娜、党委副书记赵立新、副院长高原及各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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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检查督导行动聚焦当前安全风险突出领域,重点围绕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通道、用电用气安全几个方面展开。





    检查组分四组进行,主要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材料的方式。实地检查主要针对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高位水箱、末端试水、安全通道、消防泵房、配电室、锅炉房、制氧站、营养膳食部、监控中心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了现场反馈和指导,要求相关医院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通过此次高规格、严要求的督查指导,有效传导了安全生产压力,提升了我院各部门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文字:保卫部 苏日泰

    图片:宣传办

    初审:郑怀东

    编辑:何萨楚日

    校对:张翌

    复审:闫龙

    终审:赵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