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隆重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领导,以及中医领域专家学者、委员代表等齐聚一堂。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科研部主任李国华主持。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高瑞霞代表医院向莅临大会领导及远道而来的各位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强调医院作为中医医疗服务的重要阵地,深知中医标准化对提升诊疗水平、传承特色中医技术的关键意义,将全力支持技术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

自治区卫健委传承发展处处长海霞在讲话中对委员会未来工作提出三点期望:一是立足传承、守正创新,将中医药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转化为可复制推广的标准;二是聚焦临床、服务实践,优先制定急需紧缺标准以保障群众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三是凸显特色、打造品牌,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并打造“内蒙古标准”,助力中医药走向全国与世界。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费毅对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强调“标准决定质量”,指出中医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规范诊疗服务流程、保障中药质量安全的根本前提,直接关系中医药服务的公信力与群众健康福祉。同时提出,技术委员会需以高标准为导向,聚焦内蒙古中医药特色,加快关键领域标准研制,以优质标准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从规范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会议宣读了关于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陈沙娜当选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来自全区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及标准化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高度的专业性。

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宗旨、职责范围、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委员们围绕中医标准化工作规划、标准制修订计划等议题展开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明确,下一步委员会将系统规划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蓝图,有序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同时,将积极参与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宣贯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与应用,全面提升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是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体现,也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汇聚了各方智慧和力量。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推动自治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传承创新中医药学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文字:科研部 刘婧
图片:李亚伦
初审:李国华
编辑:何萨楚日
校对:贾素维 张翌
复审:闫龙
终审:赵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