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专家评审会于近日在呼和浩特成功召开。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主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费毅、主任米丽,卫健委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处长海霞等主管部门负责人莅临指导,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纪委书记刘建文、副院长高原携科研部、教学部、药学部等部门全程参与。本次评审会聚焦两大核心议题:一是系统论证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二是制定科学的中医标准化体系框架。由7位来自医院、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中医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中医标准体系展开多维论证。
纪委书记刘建文出席会议
高原副院长致辞
会议伊始,高原副院长代表医院致辞,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标准化是确保中医药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重复性的关键举措,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可以将中医药的丰富经验和独特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使其更易于传承和推广。同时,我院作为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制剂、养生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具有承担标委会秘书处的优势。
海霞处长讲话
自治区卫健委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海霞处长强调了成立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弥补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短板,筹建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对于规范中医医疗行为、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保障中医医疗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费毅处长讲话
费毅处长代表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对自治区筹备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示支持,他指出,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支撑,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是我们的历史责任、现实责任、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和贯彻落实国家对标准化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希望以标委会成立为契机,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
李国华主任汇报
在专项汇报环节,科研部主任李国华进行了详细汇报,内容涵盖组建背景、筹备过程、中医标准化体系等多个方面。评审专家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充分讨论交流的基础上,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评审会主任委员李林教授宣布共识性决议:原则通过筹建申请,同时要求工作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医标准化体系框架的优化。最后,经过严谨的评审和充分的论证,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申请。
李林教授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
本次筹建内蒙古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评审会的圆满召开,标志着自治区中医标准化建设迈出了关键步伐,将为全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标准化、体系化新阶段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中医标准化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突破,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文字:科研部 刘婧
图片:李亚伦
初审:李国华
编辑:何萨楚日
校对:贾素维 张翌
复审:闫龙
终审:高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