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制度
1.药剂科在院所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根据医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药物目录做好药品采购、供应。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3.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订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并落实、执行。
4.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5.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开展用药咨询,开展合理用药、新药临床试验和药品疗效评价工作,提出需要引进和淘汰品种意见。
6.结合医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7.负责本院各级药学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实习、药学人员进修工作。